由于市场需求,许多制造企业的就业需求不断变化。为了有效控制劳动力成本,减轻招聘压力,许多企业开始雇佣兼职员工。
因此,企业在使用非全日制员工时,应该注意什么?
1.什么是兼职就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
常见的兼职就业包括实习、兼职和退休。
二、非全日制就业特点
1、非全日制就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等事项,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2、非全日制就业可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无劳动关系,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用工人数;
3、非全日制就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非全日制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就业小时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结算的最长支付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企业必须及时支付非全日制就业的工资,标准不是他们想设定的。
四、兼职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包括工伤保险费,单位应当及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兼职工人支付工伤保险费,避免相关风险和责任。因此,企业在使用兼职员工时,应及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新发生的费用。
因地方政策不能单独为兼职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担用人风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兼职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因此兼职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有被认定为全日制就业的风险。
虽然兼职就业优势明显,未来将被更多企业采用,但应及时防范所涉及的就业风险,不要因小失大。
悟空云产品更多介绍:www.72c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