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于2008年1月12日在一所中学工作,担任后勤维修人员。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3年1月14日,一所中学根据《学校奖惩制度》,以冯违反《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为由,作出了《关于处罚冯违纪行为的决定》。
同年5月30日,该中学向冯某送达《关于处理冯某违纪行为的决定》、《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终止与冯的劳动合同。冯认为一所中学非法终止劳动合同,于是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由于用人单位解雇、解雇、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实施规章制度是民主程序,劳动者知道制度承担举证责任。特别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前,我征求了工会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没有征求工会的意见。最后,结合本案情况,支持冯的仲裁请求。
[法律分析]
因职工违纪解除合同,必须征求工会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一所中学没有证明“学校奖惩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和依法宣传的,也没有证明冯有违纪行为,一所中学和冯终止了劳动合同,实体和程序存在问题,构成非法解除。鉴于仍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冯有此要求,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冯的仲裁请求。鉴于仍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冯有此要求,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冯的仲裁请求。
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罚。解除后,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涉及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所谓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劳动者违反纪律的事实;2。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3。规章制度的生产按照法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4。规章制度生成后,依法向劳动者明确;5。在终止劳动合同前征求工会的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中不能提供上述证据,仲裁委员会将被确定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向用人单位索赔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如果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此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础,乘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再乘以2 ,可以看出,法律对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罚相当严厉,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谨慎。
悟空人力资源管理将继续为您提供人力资源行业信息及相关问题,同时我们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已被数千家国内企业选择和认可,帮助企业实现出勤管理、智能调度、工资绩效、电子签名、餐饮消费信息控制和数据分析,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悟空人力资源管理将继续为您提供人力资源行业信息及相关问题,同时我们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已被数千家国内企业选择和认可,帮助企业实现出勤管理、智能调度、工资绩效、电子签名、餐饮消费信息控制和数据分析,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悟空云产品更多介绍:www.72crm.com